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提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及要求
详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附件。
二、提名方式
202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采取专家提名、单位提名的方式。
(一)专家提名(提名申请截止8月20日)
提名资格: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2021年(含)以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2021年度(含)以来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简称省奖第一完成人)。
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以下奖项提名,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
1.最高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3人联合提名。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可独立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奖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
3.提名要求: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学校不是提名单位,我校项目通过安康市科技局或陕西省教育厅提名;如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需入选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二级)及以上的项目可提名。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通知》《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向申报人传达文件精神,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提名工作。
(二)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通知》中“不得提名的情况”“形式审查不合格情况”等要求,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查和提名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打磨。特别注意“提名等级”的有关要求,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不得变更,且不能降格参评。
1.不得提名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1)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4)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5)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情形。
2.形式审查不合格情况
(1)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重复使用。
(2)同一完成人在2026年度被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2024年度和2025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又提名2026年度省科技奖。
(4)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参加会评未获奖,又以同样成果提名2026年度省科技奖。
(5)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含涉密涉敏信息。
(6)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不足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发表或出版);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第一完成人非第一作者(通讯)。
(7)技术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8)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未提交证明或证明未满2年(2024年8月1日以后)。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完成整体验收。
(9)在陕连续工作少于5年或每年少于6个月(2026年8月1日前)的外籍人员,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0)2021年以来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1)其他不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要求的情况。
(三)学校报送拟提名项目后,一经提名单位公示,公示内容中的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否则将被取消提名,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四)请各相关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和申报人加入申报工作qq群(群号:789556643),方便后续工作安排与联络,入群请备注“单位+团队+姓名”。

四、时间安排
为有序推进提名工作,学校拟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请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1.项目备案:8月18日12点前
各学院落实好前期摸底申报人员,汇总填写《2026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交至科研处成果科(江南校区2106办公室)。
单位提名的,由学校统一报送提名单位备案以分配提名账号,未及时提交的项目提名单位将不予受理。
专家提名的,需项目申报负责人自行联系主责专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见《通知》附件),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审核通过后,省奖励办发送提名号和密码。专家提名申请截止8月20日。
2.系统填报:8月21日—9月15日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于2026年8月21日开放,申报人凭备案后获取的提名号和口令登录系统。其中省教育厅要求提名项目须于8月31日9:00前完成网络填报。其他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不同,请提前一周完成网上填报。
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录网址:陕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ywgl.sstrc.com进行成果登记,提名项目应于8月底前完成。
3.校内公示:8月22日-26日
根据《通知》要求,公示内容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由公示单位向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公示证明。公示内容公示后不能再做修改。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无异议后方可被提名。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照提名手册要求,将提名项目公示材料电子版(模板见附件3)与省教育厅提名所需证书扫描件及回避专家申请(如有)汇总发送至成果科,公示材料命名格式为“beat365在线体育+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项目名称”,经审查后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公示。项目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也应同步公示。
4.形式审查
预计8月底至9月初,各提名单位将组织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期间,请各项目申报联络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问题沟通和及时处理。
5.报送纸质版提名书:9月11日16点前
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正式电子版打印,主附件打印装订要求详见《通知》,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严禁私自将未脱密的涉密材料通过遮挡、PS等方式处理后作为支撑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正式电子版PDF提名书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文件命名格式为:提名单位(提名者)+奖种+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他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结果、知情同意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原件由申报人留底备查。纸质版提名书报送原件1份,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五、联系方式
邹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61801(专用项目提名工作由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可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电子邮箱:827200877@qq.com
地址:beat365在线体育江南校区二号教学楼2106办公室
科研处
2026年8月4日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附件2:2026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备案表
附件3:公示内容(模板)
附件4:公示结果说明(模板)
附件5:知情同意证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