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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全校教职工:

根据《关于市直机关单位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确认人员信息

2019年登记过有关信息的人员不再重复登记(名单附后),若名单中有遗漏人员,请于5月23日前电话联系人事处进行补充登记(3261836,陈老师)。

二、办理途径及有关材料

1.办理途径:一是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可向常住地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二是在市、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办理所需材料:申领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件、立功受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照片要求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规格为宽352像素*高440像素,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头部占图像的2/3左右,人像保持居中)。

优待证政策咨询和解释,电话0915-2077005。

已登记过信息人员名单:

陈贵玺、陈蕾、韩天安、胡先亮、胡运斌、黄存金、黄定满、黄玉、黄长江、李敏、李鹏、刘广超、刘红波、刘平、卢宗孝、马国保、马谊财、马应荣、彭禄强、秦安平、任炜、孙庆明、王波、王登文、王庭康、王远平、余婕

人事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