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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慢性病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全体教职工:

有需申报慢性病的教职工(含退休),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住院治疗的病历和诊断证明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后交学校江南校区医务室,便于统一上报。(2020年之前申报过的教职工本次不必提交)

附:慢性病病种

糖尿病、高血压2级以上、肝硬化、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梗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血病、癫痫、帕金森氏病、结核病、各类型精神病、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病。


后勤保障处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9日